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《泉州这些小区物业费也降了》追踪(zhuīzōng)
业主质疑:与物业(wùyè)费捆绑收取(shōuqǔ),却没有感受到匹配服务——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去年以来,全国多地出现物业(wùyè)费下降现象,《泉州晚报》报道(bàodào)泉州也有多个小区物业费开始下调,引发市民广泛关注。连日来,记者注意到,泉州市不少小区业主质疑自己(zìjǐ)所在小区的物业费收费过高,主要原因是买房时被要求签订了(le)一份“物业增值服务协议”。说(shuō)到物业费,大家并不陌生,但是这个“物业增值服务费(fúwùfèi)”是怎么回事?业主反映的“强制收取”又是什么情况?
□泉州晚报社(wǎnbàoshè)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文/图
物业费捆绑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
“我们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高达3.18元,其中,基础物业费1.9元、增值服务费1.28元。”东海万科城市之光一期的业主陈先生表示,买房时被要求签了(qiānle)物业增值服务协议(xiéyì),如果不签协议就(jiù)不让签购房(gòufáng)合同。
小区物业费事关整个小区业主(xiǎoqūyèzhǔ)利益
“目前周边同类型小区物业费相应的也有所调整,物业费普遍在1.9元左右,服务内容相差无几,这让(ràng)我们难以理解为何要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。”陈先生认为(rènwéi),增值服务本应是基于业主自愿(zìyuàn)选择(xuǎnzé)的额外服务,但现在却被捆绑在物业费中强制收取,这无疑加重了他们(tāmen)的经济负担。
南益刺桐春晓的(de)一位业主也在网上反映,小区物业费(wùyèfèi)每平方米(měipíngfāngmǐ)2.49元,其中特约服务费就占了0.59元,可在日常生活中,他们并没有切实感受(gǎnshòu)(gǎnshòu)到与这一高昂费用相匹配的服务质量提升。同样的反映还有,东海湾门第小区每月(měiyuè)交着每平方米2.8元的物业费,却没有感受到匹配服务;南安中骏云景府,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元,其中增值服务费0.6元。
物业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要交吗
对于业主的(de)疑问,有物业公司回应称,物业增值服务(fúwù)(fúwù)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、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更高标准的要求及适应物业行业发展(fāzhǎn)应运而生的,合同约定的“物业增值服务”是面向全体业主的服务,而非单一(dānyī)业主专属。物业增值服务是在原有基础物业服务上整体标准的提升,而非单一的某项服务的增加。
这几年,物业增值服务费(fúwùfèi)的(de)纠纷越来(lái)越多。2023年11月,因被捆绑收取物业增值服务费,晋江万科金域滨江小区多名(duōmíng)业主将物业服务公司(fúwùgōngsī)告上(gàoshàng)法庭,引起多方关注。不过,经过一审和二审,泉州中院(zhōngyuàn)最终认定,物业增值服务费是有效的,单个业主无权要求解除和退款,并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。对此,业内法律人士张律师分析称,因为(yīnwèi)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《物业增值服务协议》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物业服务合同,那单个业主是没有权利来起诉解除合同的,否则可能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记者了解到,除了泉州晚报上次报道的泉州万达公馆小区(xiǎoqū)、融创江南府小区已有成功的经验做法(zuòfǎ)外,一些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(yě)正在与物业公司探讨降低物业费(wùyèfèi)标准,如晋江中南美的和(hé)樾,经过业主们的努力,小区住宅物业费从2.4元(yuán)降至1.9元;洛江南益清源春晓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8元,其中增值服务费0.68元,小区业委会也正在努力和物业公司协商下降物业费。
加强监管保障居民(jūmín)权益
有业主提出,关于(guānyú)物业费的制定有没有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?记者从住(zhù)建部门了解(liǎojiě)到,2016年前,泉州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,最高备案价1.9元(yuán)/平方米。由于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,2016年以后,很多开发商为提高楼盘整体的物业服务品质和形象,在(zài)政府备案价格的基础上,采用了增值(zēngzhí)服务的方式,包括东海、城东片区在内的很多楼盘,当时都采用了这种模式。2019年1月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重新修订实施,对(duì)商品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对政策性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。
业内人士陈先生做了(le)相关的解读,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需要政府备案,可物业会觉得这个指导价利润太低,再提供(tígōng)一些增值(zēngzhí)物业服务(fúwù)(fúwù),增值服务费就产生了。增值物业服务又称物业特约服务,是(shì)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居住小区内的业户提供的非标准化的专项服务,属基本(jīběn)物业服务之外的特殊服务性商品,应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。增值物业服务的特点是“基本物业服务之外的”“自愿的交易”。但现实(xiànshí)中常常并(bìng)不是这样,业主在办理入户手续时,经常被物业要求再签一份《物业服务补充协议》,其中增加了一些特殊服务,例如专属管家团队、400客户热线、咨询理财(lǐcái)、保险、托管、代订、代收、代发、健康讲座(jiǎngzuò)、医疗急救等,不过这些服务是要收费的,就是增值服务费。
去年市两会期间,市政协常委黄军红、市政协委员蓝天辉围绕物业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问题联合提交(tíjiāo)提案(tíàn)。他们建议:一是加强对物业增值费收取项目的监管力度;二是加强对增值服务内容与质量(zhìliàng)的监管;三是加强对增值服务费用使用的监管;四是建立投诉机制。建议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,对业主(yèzhǔ)的投诉进行(jìnxíng)及时处理和回复,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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